本协议是您与皓顺基金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网址:www.cqhsjj.com)所有者重庆皓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顺基金”)之间就皓顺基金官方网站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在您注册成为皓顺基金会员之前,请您认真阅读并理解本《网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所有条款。您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将有权依据本协议的条款接受皓顺基金会员服务,同时有义务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一、本协议的文本
1.1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全部条款以及本网站已经发布的及将来可能发布的与用户有关的各项规则,该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以下所列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皓顺基金有权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皓顺基金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皓顺基金已经向您通知修改内容。皓顺基金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皓顺基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您接受皓顺基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1.3 您应在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后方能勾选位于注册页面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同意《皓顺基金网络服务协议》"选项,并按照本网站的流程注册,本协议在您注册成功时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后,适用于您在本网站的全部活动。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本协议不涉及您与本网站的其他用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本网站不承担因您与本网站的其他用户之间的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二、注册身份限制
2.1 注册成为皓顺基金会员,您需要符合私募基金业务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的个人”条件,或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如您不符合上述条件,您应立即停止在本网站的注册程序、停止使用本网站的服务,皓顺基金有权不经通知而随时终止您的注册进程及本网站服务,您应对您的注册给皓顺基金带来的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2 在注册时,您应提供真实身份资料和信息,如信息有任何变动,须及时更新。
2.3 注册成功后,您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不应将其用户名和密码给与他人使用。您确认,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后在本网站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您本人并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本网站的服务内容
3.1 皓顺基金通过本网站以及其他渠道和方式向您提供以下服务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布产品信息;(2)特定客户新产品推荐;(3)其他相关服务。
3.2 除皓顺基金与您签署的具体协议另有约定外,本网站向您发出的任何通知、资料、文件等基于本协议或本网站服务产生的信息,您同意本网站可通过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有效方式发送前述信息,信息自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您。如因信息传输、您未能在发送之前提交最新的电子邮件或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在发送当日收到该等信息,本公司及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皓顺基金仅提供相关网站服务,除此之外与网站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电话费、上网费等)均由您自行负担。
四、用户使用限制
4.1 不得利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服务从事任何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互联网之国际惯例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活动。
4.2 不得利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服务为任何非法的目的。
4.3 不得利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4 不得利用本网站或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皓顺基金的行为。
4.5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图片、音频、视频、源代码和其他所有信息,均由本网站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本网站事先书面同意,您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复制、改编、传播、公布、展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侵犯本网站的知识产权。
4.6 不得对本网站或其内容进行转售或商业利用、衍生利用;不得为其他商业利益而下载或拷贝账户信息或使用任何数据采集和摘录工具。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严禁对本网站的内容进行系统获取以直接或间接创建或编辑文集、汇编、数据库或人名地址录。
4.7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网站、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字号、商标。
4.8 本公司保留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隐私保护
5.1 皓顺基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皓顺基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要求;
(4)为维护皓顺的合法权益。
5.2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皓顺基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或调查研究,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5.3 皓顺基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您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皓顺基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皓顺基金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4 您同意本网站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您的个人资料进行管理和必要审查,以防止利用本网站进行欺诈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5.5 皓顺基金不公开您的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将采用行业标准惯例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但您应了解,任何保护措施均可能受限于技术水平限制而不能确保您的信息不会通过本协议中未列明的途径泄露出去,皓顺基金不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六、免责声明
6.1 您明确同意使用皓顺基金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自己承担;因使用皓顺基金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自己承担,皓顺基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皓顺基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皓顺基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皓顺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您确认知悉并同意,出现如下情形时,皓顺基金无需对服务中断或无法及时、安全、准确地提供服务或无法根据本协议提供服务承担任何责任:
(1)本网站进行升级或维护的。
(2)电信网络出现不能进行、不能正确进行或不能完整进行数据传输等问题的。
(3)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故障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本网站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或其他根据互联网惯例所认定之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网站不能提供服务的。
(5)其他影响本网站提供服务的情形。
6.4本网站仅提供产品信息公告及相关增值服务,具体产品投资信息均以皓顺基金产品推荐书及合同为准,本网站不对该等产品信息的充分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对投资产品收益做出任何明示的或暗示的承诺或担保。
七、终止
7.1 除非皓顺基金终止本协议或者您注销相应用户账户申请终止本协议且经本公司同意,否则本协议始终有效。
7.2 在您发生如下情形的情况下,皓顺基金有权通过本协议第3.2条约定的通知方式告知您终止本协议、关闭您的账户或者限制您使用本网站:
(1)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网站将对已注册用户定期进行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你已不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2)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不完整;
(3)如您利用本网站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4)如您存在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八、法律管辖
因本协议或本网站服务所引起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向皓顺基金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规定
1、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2、皓顺基金可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本公司的关联方。
3、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皓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享有。
确定
保守型(0-30】
此类投资者不愿意接受暂时的投资损失或者极小的资产波动,关注本金的安全,往往属于风险厌恶型的投资者,首要投资目标是保持投资的稳定性与资产的保值,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使资产一定程度的增值,不愿意承受或能承受少许本金的损失和波动。这类投资者需要注意为达到上述目标回报率可能很低,以换取本金免于受损和较高的流动性。